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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全面停止金沙江流域天然林采伐

1998-10-03 来源:光明日报 张锐 李启昌 我有话说

从10月1日起,云南省全面停止金沙江流域73个县的天然林采伐并同时启动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为云南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防治长江上游水土流失作贡献。这一决定是省委书记令狐安、省长李嘉廷9月1日在与国务院赴云南生态建设调研组座谈时宣布的。

今年长江流域洪水造成的危害引起了全国的反思,党中央、国务院果断决策,提出了治理长江水患“封山植树,退耕还林”方针。8月29日,国务院派出了以国家林业局、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农业部等部委组成的国务院生态建设调研组到云南调研。副省长黄炳生陪同调研组深入到云南丽江等地区就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及退耕还林等问题进行了调研。

省委省政府认为,由于历史上金沙江流域森林过度消耗等诸多原因,金沙江流域内因植被破坏导致的水土流失十分严重。目前,金沙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达4.7万平方公里,占流域面积的42.6%,流域内每年输往长江的泥沙量达2.6亿吨。严重的水土流失首先是使云南境内金沙江流域泥石流、滑坡、水、旱等自然灾害频繁,给流域区内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造成重大危害。该流域内贫困人口达300多万,占全省贫困人口的40%以上。再就是金沙江流域的水土流失给长江下游造成了损失。为此,云南省委省政府决定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立即部署全面停止对金沙江流域天然林资源的经营性采伐;封存采伐器械、工具,清理已采伐木材,凭证运输已采木材。

二、省人民政府发布在金沙江流域立即停止天然林采伐的布告,并大张旗鼓宣传贯彻,做到家喻户晓。

三、清理整顿木材流通环节,及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并在年内提出处理方案。

四、全面部署启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做到“五个确保”,即确保调减木材产量到位确保建设项目按计划实施,确保停伐后分流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妥善安置,确保林区社会稳定,确保森林管护万无一失。

五、严格禁止新的毁林开荒,有重点有计划地做好退耕还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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